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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办

医务人员违反医疗保险“实名就医”管理规定的处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2-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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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违反医疗保险“实名就医”管理规定的处理办法

近日,我院医生在接诊过程中违反实名就医规定的违规行为已查实,北京市医保基金管理中心通报已下达。为避免类似情况发生,特重申此处理办法:

1、经上级机关或本院医保办查实属于违反实名就医管理制度而发生的医疗、拒付费用及违规责任由医生本人承担;记入医保诚信系统,情节严重取消医保患者接诊权限!

2、情节恶劣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医院主管部门讨论决定处理意见;

3、鼓励医生向医保办举报违反实名就医管理规定的参保人员;

4、实名就医执行情况记入医保优秀医师年终考评。

 

医务处、医保办

2012年6月1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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