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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指南

支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发布时间:2013-05-24 14: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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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购新房(含商品房、限价房、经适房等)支取需备齐:

房主为本院职工: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房产证的无需再提供购房合同资料);购房发票(全款)原件及复印件(如购房发票为首付款的,需提供银行借款合同或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房主为本院职工配偶:上述三份材料;配偶需先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支取,本院职工支取时提供配偶支取住房公积金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2. 购二手房支取:

房主为本院职工: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房主为本院职工配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3. 退休支取 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4. 自建房支取 :县乡政府批准的宅基地证明(本院职工或其配偶名字)原件及复印件;建房全部费用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 大修房屋(指挑顶此等以上规模的翻修)支取:需村委会以上单位批准的翻修证明(本院职工或其配偶名字)原件及复印件;修房全部费用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为首次支取手续,再次支取只需提供《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如需办理约定提取,还需要提供交通银行公积金卡(天安门图案卡)。

另:以上所有提供的复印件,需本人在复印件上写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并签上职工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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