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2019年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考核招生细则
一、考核基本要求
1. 凡是符合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公布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名,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在通过资格初审以后可以参加博士生入学考核。
2. 考核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英语水平成绩证明等原件,通过查验后参加考核。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二、考核内容及方式
(一)英语考核:
凡未达到医学部博士入学申请条件中英语要求者,且学院审核认为特别优秀或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考生,均须参加医学部统一组织的博士生英语考试。
(二)业务综合能力考核:
1. 笔试科目:专业理论、专业英语。
2. 面试内容:面试由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不少于5名高级职称专家组成综合面试考核小组。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40分钟,考生报告时间为20分钟,专家提问、考生答辩20分钟。考生以PPT形式报告自己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面试考核内容包括学科背景、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学术潜力、英语水平、创新能力等。每位面试专家根据面试表的各项评分指标对考生进行无记名评分。
3. 实验能力考核:具体由面试考核组专家酌情决定。
(三)考核成绩评定办法
1.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专业理论与专业英语各计总分为100分,以50%进行加权,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再计入考核成绩总分权重。
2.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再计入考核成绩总分权重。
3. 学院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
4. 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1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90%。
三、录取原则
1. 参加医学部统一组织的博士生英语入学考试者须达到医学部公布的基本分数线方可拟录取。
2. 按考核总成绩排序择优拟录取。
3. 将拟录取名单报学院审核批准后报送医学部研究生院审核,合格后报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小组审批。
4. 医学部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5. 拟录取博士生于2019年秋季入学(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
四、其它未尽事宜请查看《北京大学医学部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医学部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0925.pdf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教育处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