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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2019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6 13: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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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六院[2019]人字第30

各科室:

为做好2019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根据医学部《关于2019临床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的通知》(北医(2019)部人字91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做如下安排:

一、评审聘任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中央31号文件精神,加强对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医德医风方面的考核,不合格或出现问题者,当年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2、坚持总量控制及结构比例控制原则,结合我院专业技术队伍规划和建设工作,合理设置正高-副高-中初级的职务结构比例,保证学科的可持续发展

3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学术标准,宁缺勿滥。

4、严格评审聘任程序,明确操作流程,保证评聘质量。

5、根据学科特点进一步推进科学、分类评价,引导专业技术人员深耕专业。申请增聘教授和副教授职务者,应注重对教师教学工作情况的考核,特别是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估。

   二、需要说明的问题

1、参加2019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论文、成果、基层锻炼等截止时间为20193月31日。

2、晋升正高级(管理系列除外)、增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2015年3月31日前正式发表的通讯作者论著,按原条例规定执行。201541日后正式发表的论著按新条例规定执行。

3、2015年起,获聘新的专业技术职务者,获聘前发表的论著不能在今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时使用。 

4、20158月前已实际转至新工作岗位满三年者,可直接申报新系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未满三年者,应在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前完成系列转换201511日后转至新工作岗位者,按新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5、2018年度考核结果达到合格及以上档次者,方可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6任现职期间有援疆、援藏或至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挂职工作的经历,表现良好,院内第三次或以上申报,符合申报要求,可以提前一年受理。

   三、时间安排

1、426人事处发文通知;

2、427日至430日申报者填写、提交相关材料

3、51日至57日相关职能部门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形式审查、业务考核;

458日至514人事处公示符合条件申报者名单;

5、515日申报者交评审费;

6、516日至524人事处送同行专家评审论著,医教研各部门打分

7、527日至6月6日人事处组织院学术委员会评审

8、6月10日人事处上报评审情况至医学部。

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下载地址

北大六院主页-科室查询-管理机构-人事处-通知《关于2019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的通知》附件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

2019426

附件:

高级职称申报流程及相关说明.doc

高级职称评审提交材料清单.docx

申报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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