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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做好202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4 16:5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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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北京市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按照北京大学医学部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的必备条件

1. 具有中国公民身份;

2.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 具备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4. 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5.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6.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7. 须参加过新职工岗前培训,且年终考核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考核合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范围

1.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条件,受聘于北京大学教师职务的在岗教师(含新体制教研系列职位人员)

2. 北京大学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具有教授、副教授教师职务);

3. 教辅、行政、工勤人员,不能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三、时间安排

1. 网上注册及申报:9月14日10:00至9月21日16:00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填报个人基本信息,进行网上申报。(https://sso1.jszg.edu.cn/sso/login.html?business="1)

2. 材料报送:9月21日前申请人将附件《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单》发送至人事处邮箱:liuyuanrs@126.com

四、工作要求

持证上岗是对高校教师的基本要求,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老师及时完成网上申报,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焱

 话:82802832

 

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注意事项

1. 个人注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sso1.jszg.edu.cn/sso/login.html?business="1)。常年开放注册;注册登录后,按其要求填写信息、上传证明材料。本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间:自9月14日10:00至9月21日16:00

  填写规范详见附件《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指南》,尤其注意以下内容

  1) “考试形式”选“非国家统一考试”;

  2) “资格种类”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3) “工作单位”填写,具体到医院;

  4) “任教学科”,需选择至最小分支(点击学科名称或前面的小图标可以展开更具体的学科);

  5) “现从事职业”,高校教师填写“在职教学人员”;

  6) “个人简历”,从现今在北京大学第六医院的工作经历开始倒序填写(简历必须填至“至今”,至少两条;现今在北京大学工作经历的结束时间请选“至今”,职务应填写“教师”);

  7)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免测

  8) 申请人填写相关信息后需上传《个人承诺书》。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

2. 医院初审后,报医学部人事处审核。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人事处

2026年9月14


    附件: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单.xlsx

        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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