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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2027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细则
一、招生目标、方式、细则依据
为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选拔综合素质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根据《北京大学医学部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27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细则。
二、学习方式及年限
以“申请-考核”制攻读学术型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学制为4年。
三、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导师、人数等
详见附件1。
四、申请
1.申请条件
参照《北京大学医学部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申请办法
考生应在各报名阶段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及提交纸质版材料(参见《北京大学医学部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要求),报考材料是初审的重要依据,请务必认真准备,所提供的材料应翔实可靠,请考生自行检查文件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文责自负,凡因个人信息造假、信息填报错误、未按时提交、报考材料不全等造成不能复试和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报考我院博士研究生者在我院只能选择一个志愿。
3.材料提交
考生将全部申请材料(含有效英语成绩证明等)在2026年12月28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寄至或送交至我院教育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51号北京大学第六医院行政楼210,邮编:100191,收件人:张老师,电话:62723747(邮寄请使用顺丰标快,并注明北医“申请-考核”)。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五、考核与评价
1.由教育处成立报考材料审核小组,统一对考生提供的材料按规定进行完整性、规范性审查,报考材料需完整和准确,各项材料签名处均需亲笔签字,专家推荐信不得出现雷同内容,形式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复试名单。
2.按研究方向成立专家小组对形式审查合格的考生报考材料进行综合评价并打分。
3.复试名单的最终生成与公示:根据评价结果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在我院网站公布复试名单。
4.复试时间、复试方式、复试基本内容、复试成绩组成
复试预计于2027年1月进行。复试将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采取笔试、面试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进行考核。笔试(含同等学力加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笔试、面试考核任意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专业理论与专业英语各计总分为100分,以50%进行加权。面试成绩由复试专家组根据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制定的复试考核表、复试无记名评分表中规定的项目及权重进行评分。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
5.录取
进入复试的考生,按照所报考导师在复试成绩合格基础上,按照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经院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后报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公布。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院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七、联系方式
1.考生需及时浏览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网页(http://yjsy.bjmu.edu.cn/zslq),查看招生相关信息。
2.北京大学第六医院网址:https://www.pkuh6.cn/Html/
3.北京大学第六医院教育处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723747
监督电话:(010)62723889
咨询邮箱:bdlyjyc@126.com
八、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北京大学医学部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附件1:2027年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北京大学第六医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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